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10-123********579432C-****0926-002384-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0-17 15:55:34 |
**县三鸦寺湖周边片区综合规划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县三鸦寺湖周边片区综合规划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张占峰、姚尚佳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
投标人业绩 | 1、****示范区(北部生态**)整体城市设计及重点片区深化城市设计 2、天府新区数字文创城全域景观核心地区城市设计 3、****示范区水乡客厅城市设计及重点地区详细规划 4、****复**市设计 5、峨桥片区生态旅游核心区乡村**融合发展实施性规划设计 |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1、**魅力** 2035(****核心段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2、**市概念性总体城市设计方案暨总规城市设计专题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滁****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
投标人业绩 | 1、**市西涧湖及**河滨水地区概念性城市设计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2、宁淮铁路**站周边区域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3、**市****综合提升城市设计 4、****示范区城市设计项目 |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1、**市毗邻**汇北新区空间协同发展规划研究 2、**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全城旅游规划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公司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
投标人业绩 | 1、文**路功能轴线城市设计(深化) 2、****开发区科创大道两侧地区城市设计 3、**市宁句城际沿线城市设计和环境品质提升方案采购项目 4、**县**片区城市设计项目 |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1、**市**区**大道两侧城市设计 2、**市总体城市设计 |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晗、张占峰、姚尚佳 联系电话:0556-****806 | |
备注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张占峰、姚尚佳、朱晗 ,联系电话:0556-****458、0556-****761、0556-****80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330。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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