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综合楼工程
花园综合楼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花 园 综 合 楼 工 程 已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平 发 改 经 开 投 [2024]29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国 有 资 金 占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平 湖 经 济 开 发 区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平 湖 经 济 开 发 区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中 诚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目的 花园综合楼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30153.59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30153.59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8702.39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工 程 为 一 幢 地 上 四 层 、 地 下 一 层 的 公 共 建 筑 , 建 筑 总 高 度 23.9 米 。 地 下 室 为 设 备 用 房 及 机 动 车 库 。 该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25079.47 平 方 米 , 其 中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16881.59 平 方 米,地下建筑面积 8197.88 平方米 ,建设地点: ****开发区福善公路东、花园大厦南 。 2.2 招 标 范 围 : 花 园 综 合 楼 工 程 建 筑 ( 含 地 下 室 、 地 上 建 筑 、 桩 基 、 基 坑 围 护 ) 、 室 内 精 装 修 ( 详 见 本 说 明 室 内 装 修 区 域 明 细 ) 、 安 装 ( 含 强 电 、 弱 电 、 给 排 水 、 消 防 、 通 风 、 抗 震 支 架 ) 、 电 梯 、 充 电 桩 、 室 外 附 属 ( 道 路 、 绿 化 、 景 观 工 程 、 室 外 综 合 管 网 ( 含 消 防 ) 、 室 外 照 明 工 程 、 海 绵 城 市 、 驳 岸 、 停 车 棚 、 室 外 雨 污 水 管 网 、 交 安 设 施 ) 、 垃 圾 收 集 房 、 暗 浜 换 填 、 泛 光 工 程 等 施 工 图 所 有 内 容 ( 详 见 工 程 量 清 单 ) ;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未 包 括 : 电 力 供 配 电 系 统 、 燃 气 工 程 、 太 阳 能 光 伏 、 餐 梯 ; 电 力 供 配 电 系 统 、 燃 气 工 程 、 太 阳 能 光 伏 、 餐 梯 等 由 发 包 人 后 期 单 独 委 托 , 不 计 入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但 纳 入 施工总承包服务范围,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不作调整 ,招标标准预算价 12403.2734 万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签 订 联 合 体 投 标 协 议 书 , 确 定 联 合 体 各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本 工 程 中 投 标 , 否 则 其 投 标 和 与 此 相 关 的 联 合 体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 联 合 体 成 员 ( 含 牵 头 单 位 ) 不 超 过 两 家 ( 若 组 联 合 体 参 与 投 标 的 , 须 在 投 标 文 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职责) ; 3.5 投 标 人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指 牵 头 人 ) 须 提 供 (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三 个 月 内 任 意 一 个 月 ) 以 本 单 位 名 义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参 保 证 明 且 人 数 不 少 于 50 人 ( 社 保 证 明 的 出 具 日 期 在 招 标 公 告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内 有 效 , 除 此 以 外 一 律 不 予 认 可 ) 。 省 内 投 标 人 的 社 保 证 明 格 式 仅 限 于 “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 ” 等 网 络 端 下 载 打 印 的 加 盖 电 子 印 章 扫 描 件 。 省 外 投 标 人 必 须 为 社 保 管 理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原 件 扫 描 件 , 如 省 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 述 3.10-3.14 条 款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3.10-3.15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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