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市公交车车载电视广告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县、**县、**市公交车车载电广告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 ****
3.预算金额:173124元/年,服务期两年。
二、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街42号愉景湾三期1-4栋501室
三、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 ||
论证地点 | ******公司****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在祁****公司、衡****公司以及常****公司均取得了公交广告的独家代理权。在公交广告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具备专业的广告策划、制作和发布能力。 作为公交广告的独家代理商,****在区域内拥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其广告发布网络覆盖广泛,能够确保广告信息在目标区域内得到全面、有效的传播。这****公司在这些区域内享有排他性的广告发布权,没有其他供应商能够提供相同的广告服务。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县、**县、**市公交车车载电视广告服务项目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提供服务。 | ||
评委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霞 | ****保健院 | 副主任护师 | |
陈露 | ****保健院 | 副主任护师 | |
张玥 | ****法律顾问室 | 律师 |
四、公示期限
自2024年 10月 17 日至2024年10月24 日止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门。
五、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南路336号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