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类国一流及新工科专业科研教学创新平台(二次)的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械类国一流及新工科专业科研教学创新平台(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0,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于云管理的数字孪生开发实验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机关****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 失信被执行人 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记录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合同包2(数字孪生综合实训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机关****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 失信被执行人 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记录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合同包3(气体定压比热容测试装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机关****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 失信被执行人 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记录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 政府采购平台 ),登录方式及地址:****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 互认的证书及签章 )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供应商开标大厅 -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无
名称:****
地址:**区学府中路2号
联系方式:029-****3142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029-****9855
项目联系人:贾旭鸣
电话:029-****9855
****
2024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