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7]1041号
****政府关于**市2017年度第2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7]第45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黄码乡周陈村、吴圩村,清浦街道清安村,盐河镇谢碾村,黄码乡乡集体,武墩镇普墩村、王庄村,**镇秦墩村等13.145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0.48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黄码乡周陈村、吴圩村,清浦街道清安村,黄码乡乡集体,武墩镇镇集体,武墩镇王庄村,**镇秦墩村等0.399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478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3.0595公顷(其中耕地2.23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6.652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6.205公顷;征收土地13.5926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