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重)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重)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 | / | 本项目于8月21日发布中标公告后,由于中标供应商******公司在8月下旬企业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故,公司项目近百万服务款陷入无法回款,故该中标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中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告知该项目所有投标人。 |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电话:0771-****239
投诉电话:0771-****805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高棠路1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壮锦大道19号
项目联系人:曾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239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办公室
地 址:/
联系人 :孟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771-****80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告知该项目所有投标人。
附件信息: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