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枣庄市昌恒台装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9%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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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昌恒台装****公司29%国有股权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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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455.81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2024-10-18 |
网络竞价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枣中实委评字(2024)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枣中实会审字【2024】第144号《专项审计报告》及枣中实年审字【2024】第393号《审计报告书》。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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