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储能电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储能电池项目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储能电池项目位于江****开发区,占地面积34600m2,属**项目。项目以磷酸铁锂、导电炭黑、粘结剂、增稠剂、勃姆石、铝箔、铜箔、转接片、胶片、铝壳、盖板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投料、合浆、涂布、烘干、辊切、热压、焊接、检测、注液、分容、覆膜等工序生产锂离子电池。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软包电池0.25GWh、铝壳电池0.75GWh。 项目属**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NMP废气采用二级冷凝回收+转轮回收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电解液注液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投料粉尘采用旋风除尘设施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通过加强厂房密闭性,保持门窗关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锂离子/锂电池”标准,VOCS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5标准;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最高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处理站采用“调节+沉淀+多维催化氧化反应+沉淀+厌氧+酸化水解+接触氧化”处理,后与化粪池预处理的****园区污水管网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真空泵、空压机、水泵风机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极板、废电芯、废包装、废树脂收集后外售处置,NMP回收液收集后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置;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