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有色金属磨料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283
传 真:0793-****737
通讯地址:**县**镇**仙岩路中段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有色金属磨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工业园区(**省****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江****工业园区(**省****公司内),地理位置为E117°41′14.960″,N28°17′43.215″。项目所在地北面为******公司,东面及南面为******公司,西侧为******公司。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北面渭口村距离1290m。项目以水淬渣为原料,经烘干、筛分等生产工艺,年产30万吨有色金属磨料。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配套环保设施以及供水供电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建立施工区场地清扫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无雨日对施工场地喷水降尘工作;对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运输车辆必须加盖密闭运输;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确保出入现场的车辆不带泥行驶;加强对弃土、弃渣倾倒和运输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载、沿道洒落、严格控制车速,控制二次扬尘;露天堆放易扬撒的物料或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拦并予以覆盖;禁止从3米以**处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的物料;严禁焚烧垃圾、杂物。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采用临时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污水管网;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3.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或自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设备放置应远离居民区;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专人指挥,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要及时运出同城市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弃土及建筑垃圾等要运至指定地点堆放,金属垃圾要进行回收利用。各种垃圾应分别堆放,不得随便丢弃于施工现场。 5.生态保护措施。在开挖建设中,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土方临时堆放场应选择较平整的场地,并做好护坡并加以覆盖,防止水土流失;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地表裸露时间,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 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环保措施要求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理措施。 1.废水处理措施。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2.废气处理措施。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机加工废气经过配套集气系统收集后集中经过旋风+布袋除尘+烟气消白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浓度限值。 3.噪声处理措施。对烘干机、滚动筛、振动筛、空压机、压滤机、铲车、风机等机械设备,要在其底部进行基础减震,设置软连接,避免设备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值增加;生产设备要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机油及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防渗层技术应达到K≤1.0×10-7cm/s,厚度≥6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生产区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域防渗层技术应达到K≤1.0×10-7cm/s,厚度≥1.5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办公区等简单污染防治区域地面硬化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原辅材料使用、贮存过程的管理,整个场地应防止明火。 7.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经环评计算,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周边50m范围。目前在厂房周边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园区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学校、医院、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8.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的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