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港市第二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验收通过的公告
****关于**市第二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 图斑验收通过的公告
2024-10-17 15:35
根据《广******厅关于推进全区“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73号)及《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3〕17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分别于8月14、15日、9月24、25日和10月16日组织专家开展**市第二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告如下:
**市第二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验收图斑共申请126个,经专家组详细审查了有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现场查验,同意编号为****等110个图斑通过验收(详见附件)。
现将**市第二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验收通过图斑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若对验收通过图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602室)书面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认定下列图斑通过验收。
电话:0775-****087
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荷城路1032号****生态修复科,邮政编码537000。
特此公告。
附件:**市第二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验收通过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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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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