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中心提供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中心提供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采购需求:****事务所,****事务所每天每家指派1名律师值班。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一年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需携带: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格式自拟),3、提供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4、提供缴纳税收承诺函(格式自拟);5、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6、负责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公司(**市**区****孔雀城香溪园底商s4-107)
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点30分(**时间)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本公告发布媒体: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道街道**路京客隆北200米
联系方式: 刘建辉 0316-****936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方式:卢亮 135****5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亮
电 话:135****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