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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
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2024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招租实施方案。
一、房源情况及租金
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全部位于县**内,其中位于二环**一段东一巷36****残联旁)40套,位于**县二环路(**一号小区旁)1套,位于天童大道(嘿龙虾旁)1套,位于天池镇西郊(万贯国际旁)3套,位于天池镇锦鸿路(万人小区旁)3套,位于童家镇**大道南段480号(豆腐鱼旁)2套,房源共计50套,户型分为一居室、二居室和三居室,详见《**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细表》。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在**创业就业的**民、青年人等群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县**内无自有住房(包括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2年在当地出售、赠与或离婚析产的房产);
(三)在**县**内创业就业;
(四)在县域内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含国有公房)。
三、申请程序和提供资料
在**创业就业的**民、青年人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司提出申请,并填写《**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同时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婚姻证明、在**县**内创业就业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情况告知承诺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审核程序
(一)初审。乐鹏公司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住房、婚姻、创业就业等状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和申请****公司复审。
(二)复审。帅兴公司应当自收到初审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征****集团有限公司意见后,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住房、婚姻、创业就业等状况是否符合保障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复审要求的,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
(三)确认。乐鹏公司对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造册。
五、配租方式
乐鹏公司按照确认登记造册的先后顺序引导申请人选择合适的房源并办理租赁相关手续。
六、监督
邀请乐****管理局、****管理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代表参与本次招租审核监督。
七、申请地点
****,地址位于**县摩托车教练场旁办公楼304室(贵均卫材正大门对面)。
八、申请时间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限工作日。
九、审核时间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
十、信息公示
申请结果在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商贸有限公司官网、****社区公示栏、****办事处公示栏、西街口公示栏进行公示。
十一、其他说明
(一)合同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地点:****,地址位于**县摩托车教练场旁办公楼304室(贵均卫材正大门对面)。
(三)租金及保证金:一次性缴纳一年房租并缴纳保证金1500元,次年租金须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一次性缴纳结清。
(四)物业费缴纳:有物业的****办事处缴纳物业服务费。
(五)关于逾期问题:逾期不签订合同或者未结清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房源按程序配租给下一顺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
附件:1.**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细表.doc
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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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