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杨柳铺乡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官屋坪溪(新铺村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慈水许〔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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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杨柳铺乡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官屋坪溪(新铺村段)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杨****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县杨柳铺乡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官屋坪溪(新铺村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书》及初步设计文本等资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10月11日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县杨柳铺乡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官屋坪溪(新铺村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审查会,提出了审查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任务和建设规模。本工程任务是:通过对官屋坪溪(新铺村段)护岸进行治理,**护岸工程和沿岸机耕道,提高区域防洪能力,保护河道岸坡免受洪水冲刷,防止崩岸和损毁农田。保护农田0.035万亩。本工程建设规模为:①河道治理长度1614.0m,**、整修护岸(坎)4000m,其中**护岸长1916m(左岸1085m,右岸831m),整修护岸长516.0m(左岸121.0m,右岸330.0m,支流65.0m),**堤后护坎长1568m;河道清淤1465.0m;维修消能坝1处,**消能坝2处;**下河踏步6处;**排水涵管49处294m;②**沿溪机耕道1568m,其中4.5m宽机耕道1190m,3.0m宽机耕道378m。
二、基本同意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14.2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421.4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4.02万元,独立费用49.86万元,基本预备费24.26万元,环境保护投资0.95万元,水土保持投资3.77万元。
三、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责,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工程各项建设与管理工作,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发挥实效。
2.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相关要求。在工程建设前,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按批复的《初设报告》和审定意见做好技施设计(施工图设计)。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职,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设计精心组织施工,严控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不得随意变更堤(岸)线,堤(岸)型,重大设计变更要及时报我局审批。
3.工程完成法人验收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尽早报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项目应及时移交给建后管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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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