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陆川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2MA5QF7QE0T | 建设单位法人:杨占鳌 |
胡兆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镇**一巷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2 |
**项管〔2022〕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2 |
81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2MA5QF7QE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5103123 | 验收监测单位:**桂宏****公司 |
914********459347T | 竣工时间:2023-03-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线路起自**农光互补光伏220kV升压站,终至220kV****电站,线路曲折系数1.31。**线路路径长度约21.0km,为单回架空线路,共使用58基杆塔,其中单回路耐张塔26基,单回路直线塔32基。在220kV****电站站内预留场地扩建一个220kV**农光互补光伏出线间隔。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起自**农光互补光伏220kV升压站,终至220kV****电站,线路曲折系数1.31。**线路路径长度约18.90km,本工程共使用52基杆塔,其中单回路耐张塔24基,单回路直线塔27基,双回路终端塔1基。在220kV****电站站内预留场地扩建一个220kV**农光互补光伏出线间隔。 |
长度减少2.1km,单回路耐张塔减少2基,单回路直线塔减少5基,增加双回路终端塔1基,投资增加77万元。因征地问题改变局部线路长度及走向,增加了一处转角,故增加双回路终端塔1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施工作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拦挡苫盖、洒水等施工管理措施预防线路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需妥善处置做到不污染环境不破坏景观;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影响。线路塔基处在施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复耕、绿化。运行维护时仅对通道内的树林进行修剪。线路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可能需要更换绝缘子串等,产生的废旧电气配件由巡检人员带回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降噪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邻近声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施工过程采用拦挡、苫盖、洒水等施工管理措施预防线路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妥善处置。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当地村镇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作附近区域农用地浇灌;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恢复原有植被覆盖,消除工程对生态的影响。定期安排人员维护,仅对通道内的树林进行修剪。产生的废旧电气配件由巡检人员带回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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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基础减振 | 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点噪声昼间监测值为42.8~46.9dB(A)之间,夜间监测值为40.7~41.1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更古村、马安岭村噪声昼间监测值为46.7~46.9dB(A)之间,夜间监测值为40.7~40.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线路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可能需要更换绝缘子串等,产生的废旧电气配件由巡检人员带回处理 | 产生的废旧电气配件由巡检人员带回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线路塔基处在施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复耕、绿化 | 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恢复原有植被覆盖,消除工程对生态的影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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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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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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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线路塔基处在施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复耕、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恢复原有植被覆盖,消除工程对生态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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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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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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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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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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