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4年****信息化机房建设、基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信息化机房建设、基础网络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内部公示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评标地点:**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5楼评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不含税):420465.00元
税率:13%
交货期:90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供货、安装,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90日历天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德****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405851.00元
税率:13%
交货期:90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供货、安装,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90日历天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426215.00元
税率:13%
交货期:90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供货、安装,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90日历天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262000.00元
税率:13%
交货期:90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供货、安装,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90日历天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264300.00元
税率:13%
交货期:90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供货、安装,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90日历天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金****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267900.00元
税率:13%
交货期:90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供货、安装,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90日历天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内部公示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七、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址:**省**市宛**东关街道**东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科技园(**)15号楼F座西座
联系人:刘先生、李先生
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告
电子邮件:详见其他网站公告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告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