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京土告字[2024] G062、G06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5881.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街道汪林岗村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5 | 土地级别 | 三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7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五通一平 | 竞买备用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案号 | ****724BA0087 | |||||
起始价: | 2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9日8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10时 | ||||||
备注: | 该宗地按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进行挂牌出让: 1、****《规划条件书》和红线图; 2、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该区域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 3、“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3+X):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和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按规定执行;4、企业签订出让合同,按照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注明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
宗地编号: | 京土挂(2024)G063 | 宗地面积: | 14676.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街道汪林岗村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5 | 土地级别 | 三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五通一平 | 竞买备用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案号 | ****324BA0019 | |||||
起始价: | 18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9日8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10时 | ||||||
备注: | 该宗地按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进行挂牌出让: 1、****《规划条件书》和红线图; 2、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该区域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 3、“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3+X):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和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按规定执行;4、企业签订出让合同,按照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注明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7****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8****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2024年11月09日08时 至 2024年11月20日10时;
京土挂(2024)G063号地块:2024年11月09日08时 至 2024年11月2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地块以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挂牌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规费、中介机构服务费,耕地占用税;
(三)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该区域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
(四)“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及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按规定执行;
(五)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六)企业签订出让合同,按照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注明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人民大道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2****8553
开户单位:京****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路支行
银行帐号:180********000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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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