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维修加固出新工程招标公告
办公楼维修加固出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 D L-2024-044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10-18 11:21
项目编号: XZP202****800252
项目名称: 办公楼维修加固出新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办公楼维修加固出新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T D L-2024-044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主要为办公楼维修加固出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范围 | 办公楼维修加固出新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①没有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没有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b.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没有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0-21 09:00 至 2024-10-25 17:00 |
获取方式 | 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市**区中大街81号溧致汇大厦814室)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12 09: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12 09:30 |
开标地点 | **市**区中大街81号溧致汇大厦814会议室 |
其他
1、集中踏勘:不组织。 2、工期:40日历天。 3、最高限价:579355.59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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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永阳镇分**路71号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中大街81号溧致汇大厦814室
联系人:季彬彬
电话:025-****0087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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