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2024****学校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在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学校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2.8332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2.84;其中第一标段:698375.31元;第二标段:663248.98元;第三标段:666708.55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包括各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的内容,本项目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三个标段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投标截止日后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供****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时现场查询,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不予受理);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形式,详见磋商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在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1.投标人获取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公共**交易网,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67/G2/,点击“**市公共**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2.投标人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开标时,投标人须用CA锁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311-****1337。3.访问http://www.****.cn,点击“交易平台”,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0701”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4.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0705”及“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下载路径:**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进入“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327。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5、特别说明:本项目按照《****财政局石财政采〔2022〕2号》文规定,采用“盲评”形式。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6.本公告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冶**路142号
联系方式:0311-****8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区维明南大街389号广美国际1115室
联系方式:0311-****3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亚辉
电 话:0311-****3696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