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中心】十堰市竹溪县城地下空间防护设施及重要点位防洪排涝建设项目(一期)(EPC)十堰市竹溪县城地下空间防护设施及重要点位防洪排涝建设项目(一期)(EPC)(HBZH-202410SZ-02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市**县城地下空间防护设施及重要点位防洪排涝建设项目(一期)(EPC)**市**县城地下空间防护设施及重要点位防洪排涝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10-18 12: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县城地下空间防护设施及重要点位防洪排涝建设项目(一期)(EPC)**市**县城地下空间防护设施及重要点位防洪排涝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市**县城地下空间防护设施及重要点位防洪排涝建设项目(一期)(EPC)****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2023]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 建设规模:对**县城地下易受淹损毁的公共区域燃气、供配电、通讯基站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加装密封门、挡水板,对**易涝点进行改造,疏通雨水管道,清淤雨水井修补破损雨水井,更换雨水井篦子,同时增设移动式防汛车及便携式排水设备。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如需)、扩初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8 合同估算价:5000.00万元 | ||||||||||||||||||||||||||||||||||||||||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分工职责分别具备相应资质);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提供);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或1项“类似设计项目”或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5、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②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③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④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 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任务。(2)联合体由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等。(3)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4)联体成员均需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有任何一方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5)各联合体单位不得单独投标。(6)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3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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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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