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餐厨泔水应急收集处置运维服务(2024-2025年度)(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12:5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省**市**县**县秀山街道礼乐西路109号国税小区路口二楼****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2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魏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31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秀山街道**路2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57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礼乐西路109号国税局小区路口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2311 | ||
附件: | |||
附件1 | **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餐厨泔水应急收集处置运维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招标文件(定稿10.18).doc | ||
附件2 | **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餐厨泔水应急收集处置运维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招标公告(10.18).docx |
项目概况 **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餐厨泔水应急收集处置运维服务(2024-2025年度)(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2 09: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餐厨泔水应急收集处置运维服务(2024-2025年度)(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2135
最高限价(万元):2134.402926
采购需求:①生活污水实施范围:**县杞麓湖流域秀山街道、**街道、四街镇、杨广镇、纳古镇内尚****社区村落。②化粪池污水实施范围:**县杞麓湖流域秀山街道、**街道、四街镇、杨广镇、纳古镇内尚未建成截污管网的公厕。③餐厨泔水实施范围:**县杞麓湖流域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户(秀山街道、**街道、四街镇、杨广镇、纳古镇、**镇、兴蒙乡),****事业单位食堂、农村客堂等相关单位。根据**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餐厨泔水应急收集处置运维服务项目2023-2024年运维情况统计结果,目前涉及需收集的餐厨泔水户数为814户,本运维期内涉及户数会持续按照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要求予以增减。综合分析,预计至2025年餐厨泔水收集户数会有所增加,约为900户左右。④甲方指定的其他区域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在合同履行期间,运维服务范围内所涉及的生活污水、公厕化粪池污水、餐厨泔水收集区域,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定期进行更新调整,已完成截污管网铺设****社区村落,停止生活污水收集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相关政策规定,本项目预留不低于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本采购项目允许分包的服务有:运维服务工作中污水收集车辆驾驶人员与辅助作业人员劳务作业及运维车辆机械租赁等内容;本采购项目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包含项目经理协调服务工作、专职调度服务工作、安全管理服务工作、资料统计服务工作等)不得分包。各投标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企业情况按下列要求参与投标:A.大型企业作为投标主体参与投标的,应当预留不少于总报价40%的份额分包给中、小、微型企业承担,其中小、微型企业占比不得小于预留份额的60%。大型企业未按规定预留份额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B.中型企业作为投标主体参与投标的,应当预留不少于总报价18%的份额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担,但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中性企业未按规定预留份额分包给小、微型企业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C.小、微型企业作为投标主体参与投标的可以不分包,也可以将允许分包的服务内容分包给其他满足条件的小、微型企业,但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D.上述中、小、微型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否则视为大型企业。E.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时,各投标人不得出现同时分包给同一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否则,相关投标资格审查均不通过。F.投标人应当按规定要求填写拟分包金额及占比。2.2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根据财办库〔2015〕295号文,“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因此,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10-18 00:00至2024-10-25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2024-11-12 09:00(**时间)
地点:**省**市**县**县秀山街道礼乐西路109号国税小区路口二楼****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秀山街道**路203号
联系方式:182****5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礼乐西路109号国税局小区路口二楼
联系方式:186****2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芳
电 话:186****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