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风阀、抗震支架(综合支架)、风机及风机配件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92501C | 建设单位法人:田野 |
郑灿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西来镇土桥南首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风口、风阀、抗震支架(综合支架)、风机及风机配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9-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西来镇土桥南首 |
经度:120.40294 纬度: 32.0889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8 |
泰环审(**)〔2023〕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00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92501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992501C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913********945314G | 竣工时间:2024-01-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8FiKw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风口生产能力由7000台/年增加至10万台/年,新增风阀15万台/年、抗震支架(综合支架)100万台/年、风机及风机配件1800台/年。 | 实际建设情况:风口生产能力由7000台/年增加至10万台/年,新增风阀15万台/年、抗震支架(综合支架)100万台/年、风机及风机配件1800台/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风口生产工艺:铝型材-切割下料-冲压成型-钻孔-焊接-打磨-铆接-预脱脂-脱脂-二级逆流漂洗-烘干-喷塑-固化-自然冷却-包装入库;风阀生产工艺:镀锌板-剪板下料-冷弯成型-铆接-冲压成型-折弯-钻孔-焊接-打磨-组装;抗震支架(综合支架)、风机及风机配件生产工艺:镀锌板-切割下料-冲压-折弯-钻孔-组装成型 | 实际建设情况:风口生产工艺:铝型材-切割下料-冲压成型-钻孔-焊接-打磨-铆接-预脱脂-脱脂-二级逆流漂洗-烘干-喷塑-固化-自然冷却-包装入库;风阀生产工艺:镀锌板-剪板下料-冷弯成型-铆接-冲压成型-折弯-钻孔-焊接-打磨-组装;抗震支架(综合支架)、风机及风机配件生产工艺:镀锌板-切割下料-冲压-折弯-钻孔-组装成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园区****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委托清运;项目生产废水经自设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线,部分不能回用经浓水蒸发器处理后作危废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烘干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经负压收集至旋风+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冲床、焊接机等设备噪声,主要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用减振设备基础、车间结构隔声等防治措施减振降噪,声源工作时段为昼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及废布袋、废焊丝、废塑粉及滤芯、废包装物、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蒸发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其中,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及废布袋、废焊丝、废塑粉及滤芯、废包****公司综合利用,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蒸发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零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园区****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委托清运;项目生产废水经自设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线,部分不能回用经浓水蒸发器处理后作危废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废气、烘干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经负压收集至旋风+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8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冲床、焊接机等设备噪声,主要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用减振设备基础、车间结构隔声等防治措施减振降噪,声源工作时段为昼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及废布袋、废焊丝、废塑粉及滤芯、废包装物、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蒸发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其中,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及废布袋、废焊丝、废塑粉及滤芯、废包****公司综合利用,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蒸发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零排放。 |
DA001排气筒、DA002排气筒、DA003排气筒高度增加,厂房高度约15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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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17 | 0.0187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326 | 0.0772 | 0 | 0 | 0.033 | 0.033 | / |
0 | 0.012 | 0.012 | 0 | 0 | 0.012 | 0.01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要求 | 已建设 | 正常 | |
2 | 污水处理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已建设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已建设 | 正常 | |
2 | 2#排气筒 | **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已建设 | 正常 | |
3 | 3#排气筒 | **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已建设 | 正常 | |
4 | 4#排气筒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 已建设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置,减振设备基础、车间结构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脱脂槽液(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油(液)、蒸发残液、废吸附过滤介质、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及废布袋、废焊丝、废塑粉及滤芯、废包装物、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蒸发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其中,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及废布袋、废焊丝、废塑粉及滤芯、废包****公司综合利用,槽渣、废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蒸发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零排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 已编制应急预案,已建设事故应急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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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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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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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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