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1日24时
****受****委托,对2024****公司****公司7kw充电桩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标段2)进行公开比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公司****公司7kw充电桩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时间)。
四、开启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由5人组成,于2024年10月17日完成评审。各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六、中选候选人
根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排序及报价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898616Q)
1.资格能力,符合以下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应答报价:不含税单价1490元/桩,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税金134.1元,含税单价1624.1元/桩。
4.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并达到交付验收条件。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服务地点:**市**区。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名称和编号:何全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甘**B(2021)****0567。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中选候选人:**光达电力****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377562)
1.资格能力,符合以下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应答报价:不含税单价1490元/桩,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税金134.1元,含税单价1624.1元/桩。
4.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并达到交付验收条件。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服务地点:**市**区。
7.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名称和编号:李明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甘**B(2022)****367。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公示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21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冯琳雅(采购人)
电子邮箱:****@chinatowercom.cn
路小康(采购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com
投诉电话:0931-****201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区**南路101号
联系人:路小康 曹立斌 陈敏 张伟军 罗维友 杨本军 冯玉平 李荣
电话:0931-****201
电子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