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置房及周边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本次调查地块名称为荆**置房及周边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地块,该地块位于**市**区荆东,地块面积为5.0973公顷。
该地块原属原荆西街道荆东村、****公司、205国道改线工程、534国道荆东段及国有,其土地利用类别为水浇地、果园、沟渠、河流水面、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村庄、工业用地及田坎。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0022号)所附的地块红线图可知,该地块由6个小地块组成(A-F地块),其中A、E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B、C、F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G1),D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建设单位为****,本次调查期间地块内已建设荆**置房及周边附属配套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项目地块内A、B、C、E、F地块无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调查范围为本项目地块内的D地块,调查面积为2.8376hm2,调查范围内原土地利用类别为水浇地和公路用地(534国道荆东段)
****环境局******局文件《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补充调查的通知》的要求,****于2024年9月委托****对荆**置房及周边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
本次调查范围内不涉及工矿用地,因此对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现场快速检测,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