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
****就 **,**市,****煤矿到 **省,**市,**区前湾港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火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85,000
5. 发货地:**,**市,****煤矿
6. 到货地:**省,**市,**区前湾港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4-10-23 至 2024-12-31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10-19 15:03:31
四、竞价主要条款
承运业务竞价公告
****(以下简称托运****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到**前湾港交货,承运相关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运输方式:汽火联运、水陆联运
3.币种:人民币
4.承/倒运数量约:≤8.5万吨
5.承/倒运质量:热值≥5000千卡/千克(低于4800千卡/千克有权拒收),收到基硫分≤0.7%,灰熔点≥1200℃(热值、硫分、灰熔点指标均参与最终结算考核)
6.发货地:****集团****公司****煤矿)
7.到货地:**前湾港(汽火联运交货,火车发运到站为**站,卸货地点为前湾港或水陆联运为到岸交货,卸货地点为前湾港)
8.报价单位:xxx.xx元/吨
9.交货日期:运输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12-31
二、交易平台
大唐煤炭电子购销平台(http://www.****.com/)
三、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竞价要求
1.竞价承运方须具有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专业物流企业或具有煤炭销售资质的相关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并在大唐煤炭电子购销平台(http://www.****.com/)完成承运商注册准入。
2.在竞价前,竞价承运方须提前对接托运方和矿方,了解装卸及其它相关情况,若盲目报价则视为恶意竞价,报价无效。
3.在竞价时,竞价承运方应填报一票含税运输综合费用报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如遇国家法定税率调整,双方可根据税率变化和执行情况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数值采取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的形式,如100.55元/吨。此报价包含煤炭出矿后至前湾港交货前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出矿后第三方检验费、汽运搬倒费、站台费、铁路运费、装卸费、铁路过衡费、货物运输保险费、铁路取送车费、青****公司****公司专用铁路费、海运费、船舶滞期费、卸港检验费、卸港水尺费、预付保证金等财务费用、途损(合理损耗:汽火联运为1.2%,水陆联运为1.7%,超出部分由承运商承担,汽火联运交货按照出矿数量和**站轨道衡数对比损耗,水陆联运到岸交货按照卸船港(前湾港)水尺数和出矿数量对比损耗)、装港**杂费、风险、利润、安全、环保等交货前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托运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承运方受托运方委托,向煤矿垫付煤款,坑口定价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的价格合理区间。按重点地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蒙西地区)5500大卡/千克对应460元/吨进行折算,并负责承运煤炭至卸货前所有倒运、发运、保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倒运、租用发运站台、请车、装车、租用**堆场、**卸车、**列检、装船等工作。
5.在到达卸货地点前,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承运方承担。煤炭在卸船港越过船舷时,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但煤炭属于待检状态,待煤炭交货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费用结算。
6.本次物流费用报价原则为卸船港(前湾港)交货价***元/吨。
7.承运方自被确认为中标单位后,需在约定期内缴纳5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8.承运方需具备防范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并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二)竞价结果确定规则
1.综合考量报价价格,最终确定1家报价承运商为中标承运方。
2.如承运报价出现2家及以上承运方报价最低且相同时,按照竞价平台系统排名进行确定(注:按承运方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名)。
3.承运方中标后,及时与托运方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运输要求及煤炭装卸责任
1.承运方交货到达前湾港或**站后,以上述两地具备验收条件为准,将相应的数量向托运方转移货权及相关单据。
2.承运方协调并配合矿方装车,过磅及封条粘贴完毕后方可启运,并运至指定地点。
3.承运方****政府规定执行,运输途中因超限、超载、违反交通规则、环保、事故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
4.装车过磅后,承运方须加盖好篷布,粘贴封条,运输过程中承运方不得私自拆封、更换货物,确保封条完好、原装货物保质保量到达目的地。私自倒装、更换合同约定的煤种,造成托运方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环保事件(如未加盖苫布、撒煤等),受到政府环保部门处罚的,均由承运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
5.合同期限内承运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承运方原因连续2个月未按照承运计划进行本合同运输任务,对托运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托运方可终止合同。
6.因重大事项、****煤矿发货原因、环保管控、疫情管控、自然灾害等)造成长期不能发运,经双方协商解决。
7.铁路运输过程中承运方负责铁路车皮计划的申报、请装车、通知煤矿备货、铁路运输及提供其他相关铁路物流服务。
8.承运方指派监质****煤矿出矿至卸船港(前湾港)交货过程中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托运方货物安全、准确、完整地运送至目的地。
9.根据托运方的运输计划,承运方需保证运力,并确保每个月完成托运方当月货运计划全部货物的运输工作。
10.因承运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发生诉讼,托运方为实现本合同权利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均由承运方承担。
(四)数质量确认及异议的处理
以前湾港或**站具备验收条件为准。
1.数量验收
以**站铁路部门轨道衡数量或卸船港(前湾港)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水尺数量与出矿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的数量进行校验(水陆联运为≤1.7%、汽火联运≤1.2%),超出部分在承运商的运费中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是(煤炭出矿价格+运费)(元/吨)。
2.质量验收
由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前湾港卸车、卸船时进行采、制、化,质量检验结果与煤炭出矿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化验报告进行校验,若偏差超过±100 kcal/kg,超出部分按照出矿价格/出矿热值在承运商的运费中进行奖罚。
3.交货地以双方****公司负责煤炭检验,检验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4.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数、质量异议的处理
(1)数量异议
如前湾港(**站)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水尺检测结果或轨道衡数量与出矿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的数量显著偏差,由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货地进行数量复检,该检测结果是最终验收、结算依据。
(2)质量异议
煤炭到达前湾港(**站),卸货完毕后依据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的质量检验结果,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出矿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00kcal/kg以上时,承运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认可该检验结果。
(3)提出异议处理方式
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重新采样复检。复检需在该批次煤炭未发生混堆,能够明显识别,且煤炭存货量不少于80%的条件下进行,如不满足条件,则将交货地第三方检验机构备查样送至双方认可的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复检,复检结果对比交货地到场检验结果,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差值超出72kcal/kg(不含72kcal/kg),以复检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否则,以交货地检验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
(4)提出异议处理后费用认定
对货物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要求复检的,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复检第三方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五)结算
1.现汇结算物流综合价格=运输物流费用-数质量奖罚综合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尚未完成合同结算的,结算期限不受本合同履行期限限制,以双方实际结算安排为准。
3.煤炭质量价格调整
(1)热值奖罚:以煤炭出矿时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装车前对煤炭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出具的检测报告“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基准,与实际到厂交货热值偏差在±100kcal/kg(含±100 kcal/kg)范围内不奖罚,超出100kcal/kg,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煤炭出矿价格+运费)/煤炭出矿发热量}元/吨;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煤炭出矿价格+运费)/煤炭出矿发热量}元/吨;实际交货热值降低超出200kcal/kg,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煤炭出矿价格+运费)/煤炭出矿发热量*2}元/吨。质量调整费用由托运方在物流运输费用中核增或扣除。以上价格调整为分段连续考核,计算过程保留五位小数点,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硫分奖罚:当收到基硫分≥0.7%时,每超过0.01%,减价0.2元/吨。
(3)灰熔点奖罚:灰熔点≤1200℃,每降低1.0℃扣价0.1元/吨。
4.如因国家或****煤矿发货煤质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5.结算方式
本合同煤炭以汽火联运、水陆联运抵达前湾港或**站交货(上述两地以具备验收条件为准)。双方商定,按照前湾港(**站)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水尺数量或轨道衡数量为准,以到港的数、质、量考核后,结算物流费用。
****煤矿运输至前湾港或**站交货前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出矿后第三方检验费、汽运搬倒费、站台费、铁路运费、装卸费、铁路过衡费、货物运输保险费、铁路取送车费、青****公司****公司专用铁路费、海运费、船舶滞期费、卸港检验费、卸港水尺费、预付保证金、财务费用等),以及人身车辆安全及环保等全部责任及费用。
结算前承运方需向托运方提供下述单据(以具备验收条件为准,传真件有效,原件需邮寄托运方):货权转移证明、矿方发货数/第三方检验质量、交货地数质量的第三方检验报告,**站轨道衡过衡数量等材料。托运方收到相关单据原件后,通知承运方开具运输发票及收据。托运方收到发票及收据原件后向承运方支付物流综合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托运方负责协调月度运输计划安排,并在货物启运前通知承运方。
(2)托运方负责对承运方合格完成运输任务后运输费用结算手续的办理工作。
(3)托运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管,提供监管服务(监装、监运服务)监督卸车等服务,监督承运商办理交货有关的各项事务,直至煤炭完成交货前所有过程。承运方协调物流运输过程中的验交事宜,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托运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煤炭运输及装船过程中如托运方提出合理意见承运方应予以配合,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充足运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向托运方发运货物至指定位置。
(2)承运方应全程协调汽车、火车运输及船舶装货等事宜。对运输的货物要负责做好安全及环保措施,不得人为改变煤质、煤量,不得转卖第三方,否则承担托运方的全部损失。
(七)其他事项
1.上述竞价条款为此次承运竞价有效组成部分,最终以合同条款为准。
2.合同期内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时,可以协商启动价格调整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确定。
3.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考核及退还。
(1)报价供应商需在招标结束前,缴纳竞价保证金,缴纳单位与报价供应商要一致;缴****银行汇款摘要处注明“黄****集团****公司承运竞价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价。
(2)竞价保证金金额50万元整。
收款单位名称:****
开 户 行:****银行****分行
账 号:380********22132895
(3)若报价供应商未入选且无违约行为的,竞价保证金可在竞价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申请退还,退还审批完成后无息退还至报价供应商账户,若不申请退还的自动转为下次竞价的竞价保证金。
(4)报价供应商入选后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托运方有权对入选报价供应商进行准入资格筛选,并确定是否中选。若因入选报价供应商准入资格等原因或未通过托运方的资格复审,托运方不予确认中选结果。
5.自开标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双方未签订正式运输合同,视为本次承运竞价业务无效。双方不因此次承运业务的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主张和经济要求。特殊情况及不可抗力,经双方达成谅解函后可退还竞价保证金。
6.中标方应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矿方签订确认发运函(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托运方在收到中标方与矿方的确认发运函后,与中标方签订正式的运输合同,如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确认发运函,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五、联系方式
1.采购执行单位:****
2.联系人:赵洪昌
3.联系方式:138****0011
附件:
确认发运函
****:
我****集团****公司)确认贵我双方签订的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中约定的3.5万吨煤炭由xxxxxxxx公司负责保质保量运输至**省******公司,因运输原因造成到达前湾港后的数、质量与出矿时的数、质量偏差全部由承运商承担,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联系人:
电 话:
****集团****公司
XX年XX月XX日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
2. 联系人:赵洪昌
3. 联系电话:138****0011
六、备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