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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新南街建欣路5号402室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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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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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
动态报价 |
1.本次转让价格含增值税,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缴纳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均处于出租状态,具体详见项目明细表。 3.位于**省**市**区健康东路35号中鑫**的2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合计 409.36 平方米),及南光大厦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226.23 平方米)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为大证面积, 截至当前尚未进行分割。 4.港利房产车位(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转让使用权,截至当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以转让方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一旦参与报名,视作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公告信息等无异议。 6.标的资产不存抵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及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7.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转让方与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使用性能、外观不作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8.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力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9.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759 号、坤元评报〔2024〕761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