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兴安盟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四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四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四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翁根路30号
联系方式:137****2718
供应商(乙方):****
地址:**自治区******自治区****音****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138****62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1 | 退化林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7706亩 | 1(项) | ¥1,409,000.00 | ¥1,409,000.00 | 施工依据 (1****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投资估算指南(试行)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规字〔2021〕113号);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3)《****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委员会关于****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农字〔2022〕451 号); (5)《****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2023年度初步设计》; (6)《内****草原局关于****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内林草规发〔2023〕298号); (7)相关技术规程:《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 《**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 (DB15/T 389—2021); 《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LY/T3179-2020);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 国家、自治区造林,种苗质量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 工程验收 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验收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2024年12月31日前。承包人在确认承包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并准备齐全相应资料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则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承包人的工程量以发包人委派的验收人员认定的工程量为准。 |
合同金额: 1,40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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