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及运维项目 | ||
品目 | 环保监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15: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52.0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1178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沛公路2****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50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振 |
项目概况 ****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及运维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1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及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52.0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2.08万元
采购需求:
****生态环境厅《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苏环办 ****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及运维项目 [2021]100号)文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省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1】21号)文件要求,为提升监测能力建设,增强监测技术力里,需购买1批环境监测设备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强化污染源执法监管,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指定时间内送货至采购人指点地点, 60日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2023年)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至少1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劳动合同(书)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11-11 09: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时间09:30)前。
2、2024年10月25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25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80****1900
地址:****大学科技园K座一区205房间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f0a23772-7ebd-4eff-97d8-38a63b4ae0ff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沛公路2****中心
联系人:甄锋
联系电话:137****5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科技园K座一区二层
联系人:李振
联系电话:0516-****1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振
电话:0516-****1178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