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杆佳苑西侧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旗杆佳苑西侧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市数据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4〕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旗杆佳苑西侧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董浜镇旗杆佳苑西侧、民富**侧
2.1.2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约75.38亩,涉及归并住宅约144户,基础设施配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284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采购、施工):590日历天;
其中: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8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5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30日
2.1.5其他:
(1)设计范围: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范围: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其他: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道路、管道铺设、路灯、交通设施、绿化景观、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9年9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2019年9月1日至今,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的规定:
须由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工****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5日16时00分;请有关单位及时下载预审文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日16时00分;请有关单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6.3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3002/changshu.html);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11月1日13时00分。
7.2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时间)。
8.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二期交易平台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10.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0.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10.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2187。
10.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当年度最新公布的**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市政公用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市政公用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注:以施工单位的综合考评等级作为减免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6总承包项目经****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项目规模:用地规模约75.38亩,涉及归并住宅约144户,基础设施配套。小区内道路,雨污水管道最大管径小于1000mm。
地址:**市董浜镇董徐大道668号
联系人:宗怡
电话:0512-****11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顾晓东、俞静、张宇杰
电话:0512-****2227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