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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县澧北保租房二期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县澧北保租房二期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57.39万元(概算总投资汇总表见附件),其中工程建设费507.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89万元,预备费15.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
二、请严格按照我局批复的概算总投资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局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代建单位(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总投资。如因代建单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现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将该单位列入**信用信息网“黑名单”,依法限制其参与代建活动,同时由代建单位赔付相应超概投资。
四、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局将**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县澧北保租房二期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汇总表
2024年9月24日
**县澧北保租房二期建设项目概算
总投资汇总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批复金额 (万元) | 备注 |
概算总投资 | 557.39 |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507.28 | |||
1 | 桩基础 | 平方米 | 2025.87 | 16.77 | |
2 | 建筑 | 平方米 | 2025.87 | 259.54 | |
3 | 装饰 | 平方米 | 2025.87 | 146.36 | |
4 | 安装 | 平方米 | 2025.87 | 84.61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4.89 | |||
1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 1 | |||
2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 | |||
3 | 勘察勘探费 | 2.54 | |||
4 | 工程设计费 | 11.07 | |||
5 | 造价咨询费 | 2.47 | |||
6 | 监理费 | 9.18 | |||
7 | 检测费 | 2.03 | |||
8 | 招标代理费 | 3.07 | |||
9 | 工程交易服务费 | 2.54 | |||
三 | 预备费 | 15.22 | |||
1 | 基本预备费 | 1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