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中心项目(EPC);
1.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市****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招标人:****;
1.5项目业主:****;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0定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心项目(EPC);
2.2招标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001001;
2.5建设地点:**市**经开区;
2.6建设规模:****园区清退淘汰厂房进行资产收购,并对原有建筑进行拆除和**升级。****园区厂房占地面积26.28亩,现状有综合楼、车间、停车棚和值班室等,总建筑面积10218.48平方米。需对现有建筑拆除,**总建筑面积44161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7336平方米,1#厂房18400平方米,2#厂房18400平方米,1#值班室12.5平方米,2#值班室12.5平方米以及室外道路、绿化、雨污水、围墙及水电气升级改造等工程。
2.7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具体包含如下①+②项费用;
①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暂定价,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咨询服务、各阶段专家论证及主管部门相关审查和相应配套服务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等,中标人须负责全部设计任务并保障设计成果质量;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66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暂定价,**工程费用预算价最终以第三方审核后**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值为计算基数,包含施工咨询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质保、各阶段专家论证及主管部门相关审查和相应配套服务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等;
最高投标限价计费基数及投标人报价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和3.2.5条。中标人各项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含等于)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2.8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发包,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及施工咨询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质保、各阶段专家论证及主管部门相关审查和相应配套服务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等。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及设计任务书。
2.10项目类别:EPC总承包工程;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各方成员须相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两种之一即可):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需具备近五年(自2019年9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过一项工程投资额≥1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需具备近五年(自2019年9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总承包合同为准,业绩总建筑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筑工程累计建筑面积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1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2项目负责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3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3.4.4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总建筑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筑工程累计建筑面积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1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5)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可在**市公共**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拨打0562-****805****公司电话,非软件问题请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8日09:1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09:15。
6.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楼开标六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8.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
邮编:244000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0562-****028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铜井路西段796****酒店16层
邮编:244000
联系人:盛工
电话:0562-****102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2022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2-****80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市公共**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62-****805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市铜都大道与铜井路交叉口投资大厦四楼
电话:0562-****027,0562-****095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可采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具体开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递交异议。
10.****银行账户信息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户名:****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001001
账号:199********003********74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狮子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