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标题: | ****征收土地预公告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发布日期: | 2024-09-03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社区****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社区****小组,**现状耕地,南至沙颍河,西至现状耕地,北至现状耕地;地块2****社区****小组,**现状坑塘,西至现状坑塘,南至现状空地,北至现状空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工矿用地项目建****集团谢桥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发电项目黄桥取水头部和防洪闸室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项目建设活动需要用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黄桥镇,****社区,****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规划所,联系人:张友林,联系方式:0558-****399。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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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