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6/2024-00084 | 文号石大发改审发〔2024〕129号 | 生成日期2024-10-18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责任部门****发改局 |
****关于**区独立工**石炭井街道安置区住房加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4〕129号
**市盛****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区独立工**石炭井街道安置区住房加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独立工**石炭井街道安置区住房加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区石炭井街道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项目是对石炭井**街片区部分房屋及公共建筑进行结构加固、节能保温、屋面保温防水。
拟建项目主要由:建筑加固及水、暖、电,室内保温、屋面保温及防水等建设内容组成。
**街片区:改造二层居民房屋共170户、建筑面积共:13700㎡/16栋。13000㎡及院落修整。
公共建筑:****服务站、邮政楼、电信楼、天庆楼、蔬菜门市部、丽丽服装厂、红光市场原宏大爆破楼、****政府楼)总建筑面积:13578.57㎡。
五、2024年开工,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07.02万元,工程费用1940.49万元,其他费用161.43万元,预备费105.1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政府配套资金筹措解决。
七、项目实施要****办公厅、****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八、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16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