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受****委托,对****2024年度法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单位参加磋商。
2.1项目名称:****2024年度法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采购预算:人民币4.00万元。
2.4最高限价:人民币4.00万元。
2.5服务内容:
2.5.1日常法律咨询,为合法合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
2.5.2应邀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2.5.3受托就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2.5.4定期交流,对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5.5参与采购人重大、复杂、疑难的执法及管理活动。
2.5.6参与、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的起草、修改和审查。
2.5.7负责对采购人草拟、制定或提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
2.5.8协助采购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参与制作法律宣传文书和普法文本工作,并负责相关内容的审查。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如有新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新****公司须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今任意1****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1.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
3.2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代理机构打印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由****小组进行审查)。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市**区润城第四大道3栋3楼3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获取的除外);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400.00元/份,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市**区润城第四大道3栋3楼303室2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
地 址:**市**区**东路3号
联系人: 杜牧
联系电话:0871-****081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润城第四大道3栋3楼303室
联 系 人:李凤美、王锐、王晓光、周**
联 系 电 话:0871-****4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