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户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出租车后顶灯宣传、户外LED大屏宣传)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16:31 |
预算金额 | ¥34.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586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下关****民政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58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街道**邑三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2-****896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度户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出租车后顶灯宣传、户外LED大屏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2024年度户外宣传采购项目-1标段的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包含下关1000辆出租车后顶灯宣传和户外LED大屏宣传等主要内容。下关**1000辆出租车后顶灯的广告经营权限以及户外LED大屏(建设路与**路交叉口时代天街屏,北区****广场屏,**路与苍山路交叉口电信屏,人民街与嘉士伯大道交叉口,****酒店屏等五块屏)的运营权限均由独家且同一家单位拥有。为充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户外宣传服务只能由****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之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4.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户外LED大屏宣传(1)**聚****公司(时代天街)于2023年将所属屏幕租赁给****经营运营,权限为单一独家。 **市天恒****服务部2024****酒店屏二楼平台,租赁给****自建屏幕并经营,运营权限为单一独家。 ****公司****公司于2024年将位于**市下关人民路与嘉士****营业厅二楼平台、苍山路与****营业厅二楼平台租赁给****建设LED全彩显示屏做广告营销之用,运营权限为单一独家。 ******公司(爱琴海屏)于2022年8月将所属裸眼3D屏租赁给****经营运营,权限为单一独家。 出租车顶灯(1)2023年****延****公司800辆出租车广告经营权,权限为单一独家。 (2)2024年****延续取得顺丰洱海环保200辆出租车广告经营权,权限为单一独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通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财政局采购管理科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招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下关镇龙溪路艺海天城A-14-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10-21至2024-10-29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如对本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财政局****管理科备查。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不受理电话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下关****民政局
联系电话:182****586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州**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2-****273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街道**邑三组
联系电话:087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