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教育系统安防监控(第一期)延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蕉**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教育系统安防监控(第一期)延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7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7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维护服务(含备件) | 1 | 490770.00 | 年 | 其它未列明行业 | 否 |
2 | 链路服务(25所校专线)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开始服务 (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不 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相关规定: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蕉**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广场D幢3-F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广场D幢3-F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狮城**后村**路9号德润楼
联系方式:汤老师0593-****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蕉**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
联系方式:林先生182****0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182****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