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吨/年珍珠棉(EPE)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0MAD6HWUD3R | 建设单位法人:聂湘鑫 |
聂湘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潍****开发区 |
**省****区央子街道珠**二街以南、******公司以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3000吨/年珍珠棉(EPE)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4-C2924-泡沫塑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省****区央子街道珠**二街以南、******公司以西 |
经度:119.****82036 纬度: 37.****64872 | ****机关:****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3 |
潍滨环表审【24027】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0MAD6HWUD3R001Y |
2024-05-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0700MAD6HWUD3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弘****公司 |
****0700MA7FMQ936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82446L | 竣工时间:2025-05-30 |
2024-05-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14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4IOekV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3000吨/年珍珠棉(EPE) | 实际建设情况:3000吨/年珍珠棉(EPE)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通过混料、发泡挤出、定径冷却、展平、牵引收卷、检验入库等环节生产珍珠棉(EPE)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混料、发泡挤出、定径冷却、展平、牵引收卷、检验入库等环节生产珍珠棉(EPE)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发泡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废水治理: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与经化粪池暂存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一企一管”排入潍****公司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崔家河。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发泡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废水治理: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与经化粪池暂存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罐车拉运排入潍****公司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崔家河。 |
因管网铺设条件限制,****水厂方式由一企一管改为罐车拉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废包装材料、机头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废抹布暂存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包装材料、机头料、废过滤网、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废抹布暂存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环评遗漏一般固废废过滤网,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56 | 0.0056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0048 | 0.012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02 | 0.0011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600 | 1600 | 0 | 0 | 1600 | 16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42 | 1 | 0 | 0 | 0.242 | 0.24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潍****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废水中pH值为7.8,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86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3.48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为7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2.8mg/L,石油类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14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潍****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60mg/m3,≤3.0kg/h)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废气,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16×10-1kg/h,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60mg/m3,≤3.0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①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②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各种水泵及风机均采用减震基底,进、出口处采用软连接以降低管道噪声,在风机出口处安装消声器; ③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独立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利用厂区现有绿化,可以起到净化空气和降低噪声的影响。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①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②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各种水泵及风机均采用减震基底,进、出口处采用软连接以降低管道噪声,在风机出口处安装消声器; ③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独立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利用厂区现有绿化,可以起到净化空气和降低噪声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危废库、事故水池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处、化粪池、车间一般防渗;办公室、配电室等简单防渗 | 分区防渗:危废库、事故水池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处、化粪池、车间一般防渗;办公室、配电室等简单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包装材料、机头料、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机头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公司定期清运。 营运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运行过程中,企业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包装材料、机头料、废过滤网、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机头料、废过滤网、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公司定期清运。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无 | 无 |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状态下做到及时响应,减小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70703-2024-BH078-L),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了演练; 企业建立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在生产区周围设置了导排措施,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了截止阀; 本项目配备了240m3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企业环保设施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不涉及安全风险。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自主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建成后,在实际排污之前可证排污责任要求执行。 该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WFBHZL(2024)034号〕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总量确认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目前已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企业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在发生实际排污之**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0700MAD6HWUD3R001Y。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核算总量,可知企业VOCs排放量为0.242t/a;COD排放量为0.0048t/a;氨氮排放量为0.0002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通过本次验收对企业实际建设情况的现场核查,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