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2024年10月9日发布的“南河湿地公园提升改造项目信息化服务(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现作以下变更: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中第五章“4.2.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序号 | 评审因素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20%) | 以本次最终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 其余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 |
6 | 履约能力(12%) | 1.供应商或所投产品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或所投产品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职称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 4.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程师职称,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变更为:
序号 | 评审因素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22%) | 以本次最终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22分。 其余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 |
6 | 履约能力(10%) | 1.供应商或所投产品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或所投产品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职称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体育中心体育场东1-2区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7****3749
采购代理机构:******分所
通讯地址:**省**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交易中心A区5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293 182****3952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