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内危房拆除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金融大厦1504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柒仟伍佰元零壹分(¥117500.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学校内危房拆除改造工程(第二次) 施工范围:包含危房拆除、高差填平后做5cm细石混凝土整体面层与现状砼场地平接(包含面层切缝、嵌缝处理)、排水沟及雨水井抬高、现有苗木移植到业主指定位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5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宜翠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 二级建造师皖234****1064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晓梅、赵静、刘颂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文汇大厦14楼1432~1434室,联系电话:0564-****575。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中路462号
联系方式:0564-****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文汇大厦14楼1432~1434室
联系方式:0564-****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575
十、附件
无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