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智谷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二号路施工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澄清如下:
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对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的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递交以下证明材料”修改为:10.****.4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对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的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可参考下列要求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不限于以下材料)。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第三条和第五条的条款内容。10.****.4相应条款号将进行调整。
二、本次澄清内容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故公告时间节点变更如下: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04日10时00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05日09:3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其余事项不变。
****
****集团****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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