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省关于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现对**港**港区**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公示如下,并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港**港区**作业区一期工程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拟建码头位于**市长来镇,****电站游约600m,位于**航道长来至桂头段左岸,距离**市航**程约40km。
四、建设背景
为适应新环境和新要求,科学规划**作业区**岸线**,促进大宗货物“公路转水路”、提高运输结构优化水平,加快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优势和区位优势,**市迫切需要建设功能完善、工艺先进的现代化码头设施来提升**港的功能结构,促进**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园区和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水运物流服务,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地区**业务辐射和聚集能力,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畅通粤北地区和珠江入**水路通道的重要依托。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8个1000吨级通用泊位,年设计吞吐量为620万吨,其中散货520万吨、件杂货100万吨。码头建设相应的堆场、道路、仓库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
六、投资规模:本项目计划投资约人民币6亿元。
七、建设期:项目计划2026年初开工,2028年建成投产。
八、公示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企事业单位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是否影响公众利益,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建议和其他相关要求。
九、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实施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征询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
十、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联系人:朱睿 联系电话:139****6080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