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中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德市旌发改行审(2024)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一般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市旌发改行审(2024)27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区**路与秀山街交汇处。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4亩,总建筑面积约13.75万平方米,含普通教学楼,综合楼,礼堂体育馆,宿舍,食堂,车库等。同时购置相关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智慧校园设施设备,****广场,景观绿化,并完善给排水、供电、燃气、通风等公用工程。项目将在**区****中学高中部新校区,提供高中班级100个,学位 5000 个。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方案及初步设计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①设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配合甲方完成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含概算) ;设计后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及配合施工图阶段招标工作)等其它服务工作,最终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② 勘察:勘察工作包含本项目(含项目影响范围内)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提交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补充勘察报告、岩土工程设计(含基坑支护、抗浮锚杆、边坡支护及外降排水设计、地基处理方案设计等专项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等) 、施工配合工作及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相关配合工作。
2.5 项目估算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123919.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778.7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本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本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包含牵头人单位);(4)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与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4年 11月11 日09时29分59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www.****.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www.****.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www.****.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德****改革局
地 址:**省**市**区黄**路99号
电 话:0838-****155
传 真:/
邮政编码:618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506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 话:0838-****68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光华东三路489****广场3栋16层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魏老师
电 话:028-****5366
传 真:028-****5366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0月1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