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安全监管业务章”的公告
**区在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安全检测单位:
****委编办《关于调整****职责机构等事项的通知》(肇机编办〔2024〕13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经报相关部门备案,我局自2024年10月17日起启用“****工程安全监管业务章”。该业务章应用在由我局负责监管的市政房屋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所需要的18份文书(详见使用说明)。
特此公告。
附件:工程安全监管业务章使用说明
****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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