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澧田镇江南村等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方案核准书
永**澧田**南村等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方案核准书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办公室关于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永**澧田**南村等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建后种植等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总投资544.49万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
1.****小组:县发改委(公管办)、县水利局、****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主要职责:监督资格后审、招标、投标、评标等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七、其他:
1.建设单位自确认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小组成员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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