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东柘干渠延长段水系整治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县东柘干渠**段水系整治工程监理 | ||
其他(失败、暂停、流标、失效) |
招标公告
**县东柘干渠**段水系整治工程监理
评标结果公示
**县东柘干渠**段水系整治工程监理(项目编号:****)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对本项目的评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9 日至2024年10月21日),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技术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最终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 | 合格 | / | 由于本工程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评标委员会不对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 |
2 | **省****集团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 | 不合格 | 投标下浮率低于20.00% |
3 | ****公司 | 不合格 | / | 不合格 | 投标下浮率低于20.00% |
4 | 中科标禾****公司 | 不合格 | / | 不合格 | 投标下浮率低于20.00% |
5 | ****集团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 | 不合格 | 投标下浮率低于20.00% |
6 | **市****公司 | 不合格 | / | 不合格 | 投标下浮率低于20.00%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饶****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县**镇顶宫路口粤东大厦4****中心
联系人: 佃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68-****053、0768-****810
监督部门:****水务局
地址:**省**市**县**镇顶宫路口粤东大厦 3 楼
电话:0768-****077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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