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区域综合能源集中供应项目(一期集中供热)工程(南部厂区)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402MA62UU4C9P | 建设单位法人:陈平 |
韩明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开发区新区区域综合能源集中供应项目(一期集中供热)工程(**厂区)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园区 |
经度:103.79868 纬度: 30.0801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4 |
眉市环建东〔2023〕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00 |
61 | 运营单位名称:**** |
****1402MA62UU4C9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402MA62UU4C9P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915********728890W | 竣工时间:2024-05-1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省****公司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蒸汽132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蒸汽132000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燃烧系统:天然气进入锅炉后,经燃烧机调节天然气和所需空气比例送入燃烧室燃烧,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2台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分别由2根18m高排气简外排。 ②软水制备系统:本项目新增软水制备系统,采用通过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水中的钙、镁离子,降低水质硬度。排出的废水中主要含原水(本项目原水为自来水)中的钠、镁、钙等盐类离子,以及COD和SS等,水质较清洁,经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 ③锅炉循环水:锅炉运行时由软水制备系统供水。为减少炉体及管路水中水垢渣,保证其水质清洁度,需加入少量氯化钠并排出少量锅炉废水,锅****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①燃烧系统:天然气进入锅炉后,经燃烧机调节天然气和所需空气比例送入燃烧室燃烧,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2台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分别由2根18m高排气简外排。 ②软水制备系统:本项目新增软水制备系统,采用通过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水中的钙、镁离子,降低水质硬度。排出的废水中主要含原水(本项目原水为自来水)中的钠、镁、钙等盐类离子,以及COD和SS等,水质较清洁,经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 ③锅炉循环水:锅炉运行时由软水制备系统供水。为减少炉体及管路水中水垢渣,保证其水质清洁度,需加入少量氯化钠并排出少量锅炉废水,锅****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为热力供应项目,2台卧式wns冷凝式蒸汽锅炉,均配备了超低氮燃烧技术,低氮燃烧产生的废气分别经2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经****公司****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软水制备废水以及锅炉排污废水,锅炉房(包括软水制备反冲洗和锅炉排污)****园区污水管网。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项目升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本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后,依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信息公开,并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2651 | 0 | 0 | 0 | 2.265 | 2.265 | |
0 | 0.951 | 0 | 0 | 0 | 0.951 | 0.951 | |
0 | 0.0003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7 | 0 | 0 | 0 | 0.37 | 0.37 | / |
0 | 2.06 | 0 | 0 | 0 | 2.06 | 2.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及废水排口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处理站及废水排口 | 废水中氨氮、总磷、全盐量(溶解性总固体)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器 | **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低氮燃烧器 | 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4、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5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天然气锅炉B级企业标准限值要求,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选用了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除选择比较好的设备外一般还采取了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②建筑物隔声:通过建筑物封闭隔声和房屋内壁铺设吸声材料吸声降噪,可降低噪声厂界值,减轻影响。 ③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且要求操作人员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因设备故障或者操作不当带来的额外噪声。 ④优化布局(产噪大的工序布置于厂房内)、厂房及厂界双层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⑤加强对进出厂区车辆的管理。厂区内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选用了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除选择比较好的设备外一般还采取了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②建筑物隔声:通过建筑物封闭隔声和房屋内壁铺设吸声材料吸声降噪,可降低噪声厂界值,减轻影响。 ③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且要求操作人员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因设备故障或者操作不当带来的额外噪声。 ④优化布局(产噪大的工序布置于厂房内)、厂房及厂界双层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⑤加强对进出厂区车辆的管理。厂区内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 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及软水器定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供货厂家现场更换回收,不外排 | 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利康污水处理设施及废水排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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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经5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确保地表水环境安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与软水制备废水及****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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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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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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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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