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富口镇工业集中区配套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3********7791012 | 建设单位法人:陈罗峄 |
廖明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区富口镇富口街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富口镇工****处理站(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97-工业废水处理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 富口镇工业集****公司南侧空地 |
经度:117.70277 纬度: 26.4630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0-29 |
沙环函〔2018〕3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9.7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113********779101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0427MA33GBMA4U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公司 |
****0400MA32ACHJ5J,913********131394Y | 竣工时间:2019-02-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378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日处理废水2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废水2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污水→细格栅→调节池→多介质过滤→臭氧氧化→活性炭过滤→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细格栅→调节池→多介质过滤→臭氧氧化→活性炭过滤→达标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经“细格栅+调节池+多介质过滤器+pH调整池+氧化接触反应池+中间水池+活性炭过滤器+规范化排放口”,排放至富口溪。废气:构筑物采用地埋式、厂区周边植树绿化等。 噪声:采用低噪设备,产噪处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固废:设置专门的固废收集点,每日清运。生活垃圾、****环卫站清运;污泥,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经“细格栅+调节池+多介质过滤器+pH调整池+氧化接触反应池+中间水池+活性炭过滤器+规范化排放口”,排放至富口溪。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均采用地埋式,且采用臭氧氧化+活性炭过滤结合方式的化学和物理处理工艺,无生化过程,恶臭气体产生量很少,呈无组织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利用池体和厂房建筑隔声、减振、厂区植树等降噪措施。固废:生活垃圾、沉砂和栅渣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利用;厂内危废贮存库占地面积为12m2,在线监测废液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暂存于厂内危废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项目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可能泄漏废水的污染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配套管网必需采取必要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的通道;提高绿化率和优化绿地设计,实施加大降水入渗量、增加地下水涵养量的措施;设置地下水观测井3眼,其中本底井1眼设在污水站地下水流向上游;污染扩散井1眼分布设在垂直本工程场地下水走向两侧20m处;污染监视井1眼,****处理站地下水走向下游20m处。 | 实际建设情况:格栅井、调节池、接触反应池、中间池、污泥浓缩池等池体、埋地管道和危废贮存库均进行重点防渗。本项目设有3个地下水监控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318 | 7.3 | 0 | 0 | 2.318 | 2.318 | |
0 | 1.02 | 3.65 | 0 | 0 | 1.02 | 1.02 | |
0 | 0.028 | 0.365 | 0 | 0 | 0.028 | 0.028 | |
0 | 0.002 | 1.095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93 | 0.365 | 0 | 0 | 0.093 | 0.09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废水:经“细格栅+调节池+多介质过滤器+pH调整池+氧化接触反应池+中间水池+活性炭过滤器+规范化排放口”,排放至富口溪。 | 废水排放口在两日监测期间,pH值范围为7.2~7.7,各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 4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7.55mg/L,氨氮 1.19mg/L,总磷0.105 mg/L,总氮 4.025mg/L,挥发酚 0.1755mg/L,甲醛 0.455mg/L,悬浮物 7.5mg/L,色度倍数为 20倍,粪大肠菌群 170CFU/L,动植物油 0.175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0.18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总镉、总铅、总镍、总汞、总砷、总铬、六价铬、苯酚均未检出。各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A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治理设施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及其修改单表 4 中二级标准 | 本项目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同时通过厂区绿化减少废气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未检出,厂区内甲烷浓度最大值为0.000201%,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中二级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昼间各监测点的等效声级范围为42.3~58dB(A),夜间各监测点的等效声级范围为42.9~48.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项目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可能泄漏废水的污染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配套管网必需采取必要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的通道;提高绿化率和优化绿地设计,实施加大降水入渗量、增加地下水涵养量的措施;设置地下水观测井3眼,其中本底井1眼设在污水站地下水流向上游;污染扩散井1眼分布设在垂直本工程场地下水走向两侧20m处;污染监视井1眼,****处理站地下水走向下游20m处。 | 格栅井、调节池、接触反应池、中间池、污泥浓缩池等池体、埋地管道和危废贮存库均进行重点防渗。本项目已设置3个地下水监控井。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限值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污泥全部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格栅废渣、沉砂应及时清运,****园区环卫站清运处置;废活性炭由活性炭过滤器厂家回收利用。 | 生活垃圾、沉砂和栅渣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利用;厂内危废贮存库占地面积为12m2,在线监测废液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验收期间还未产生,后期产生将暂存于厂内危废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编制应急预案 | 已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号:350427-2024-039-L),事故应急池至少需要60.15m3;企业事故池有限容积为500m3,满足事故应急需要。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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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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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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