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0-1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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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9 第六章 图纸..................................... 60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6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421号】******市**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410402-04-01-695849)已由**市****委员会以平新发改[2023]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市**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3.56元,最高限价:****103.56 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香山街道,本项目用地面积2570.10㎡,项目分为**及改造两个部分,总建筑面积为2058.39m2,其中**建筑面积为221.44m2,****餐厅,建筑面积167.44㎡;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54.00㎡。改造建筑面积1836.95m2,包括养老服务用房改造,建筑面积1050.89㎡;配套服务用房改造,建筑面积786.06㎡;另外增加一部室外钢制消防楼梯;改造室外场地1069.39㎡。设立床位50张。****中心必备设备、家具1批。 5.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质量要求:合格。 5.4、工期:9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全生产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政府网站的职称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证明文件); 3.5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7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10月 21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11 月 12日 0 8时40 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11月12日 08时 40 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cn/tzgg/48949.jhtml)。 2、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市****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F****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905 监督单位:****政府****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62474W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75-****03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9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229****广场B座十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3****8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3****855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说明:根据****交易中心电子化最新程序与本表及本文件其他处表述不一致的,****中心电子化最新实际程序为准。 各单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措施项目费总额、其他项目费总额、规费总额和税金总额等详见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不接受纸质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体发布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投标函附录; (3)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11)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12)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农民工担保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仅需在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须现场递交。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在****交易中心系统中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再次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开标时,投标人远程在线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CA解密,不再到开标现场;待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展示报价,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所有。 9.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注:投标人****委员会成员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并视为其未履行评委职责,由招标人上报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否决时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审慎研判,并经全体成员同意。并须将否决投标的理由和符合的条款详细写入评标报告中,以作为质疑和投诉答复等后续工作的依据。 3.5 定标方式3.5.1****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按本评标办法评审后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若在评审过程中对部分投标文件否决后,致使实质上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数量进行推荐,****委员会认为其报价合理或具有竞争力。 3.5.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等的有关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市**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市**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办公室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本合同一式 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份,承包人执 肆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注: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本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会议纪要、通知或指令等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省、**市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等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国、**省、**市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等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补充协议或合同; (2)合同协议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其他相关约定;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其附录;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通知; (9)图纸; (10)通用合同条款; (11)技术标准和要求;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七日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范围内及相关的完整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安排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或其他文字资料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五个工作日内。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为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顺利施工,出入现场人员应为各方施工或管理人员,其他人员不经同意不得随意出入现场。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据实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13.1当设计图纸发生变更(或招标范围以外新增项目)、招标控制价漏算时,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按实际)增减工程量,按中标人投标报价时所承诺条件进行结算,材料数量相应调整;因设计变更或签证发生的材料增减,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计取,价格按投标人投标时承诺单价进行结算,材差按本文件或合同约定执行。变更或签证须签字盖章齐全。 1.13.2关于工程量变化引起的调整:据实调整。 1.13.3按照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在承包价基础上调整变更、签证、材差增减等费用,经发包人审定且承包人认可后作为最终竣工结算造价。 1.13.4工程价款编制及调整依据: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工期顺延、费用索赔的认可和审核;开工、停工、复工指令;工程款拨付等的审核把关,同时负责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及造价的控制,做好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项目开工前七日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施工条件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的竣工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贰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并交付工程后七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需要时另行协商约定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豫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B ;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职权。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职权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小时提出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安全生产达标。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控制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3日内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日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日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3日。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3日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日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七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日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未及时发出设计变更或签认现场签证、未及时确定需发包人确定的材料品种或价格等,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结算工程总造价的2%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发生时由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应及时到场协助制定处理方案,涉及费用时按实际签认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500元,奖励上限为合同价款的2%。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发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实际与设计不符、设计不完善等影响安全和使用等功能的。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执行招标投标条件。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执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件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材料单价风险范围为±5%(含±5%)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单价合同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约定节点计量支付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时预付合同价款的50%为工程首付款,主体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全部余款(无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在每次付款前的月底编制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符合要求的付款申请单后七日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七日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三日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出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由承包人书面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应符合竣工结算的要求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审核应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在审核定案后七日内审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余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审批后七日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壹年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结算总工程价款的3%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后一次性扣留结算总工程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按同等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无偿维修至合格要求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0. 争议解决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注:以实际签订为准)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市**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无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8: 履约担保 ****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评审依据: 1、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 2、取费标准:1)依据豫建设标【2017】99号文件《**省2016版预算定额综合解释》: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足额计取;2)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足额计取。 3、依据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件,增值税按9%计算。 4、相关费用动态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3】26号文第13期(2023年1~6月)价格指数。 5、材料价格参考**定额站发布的2023年第5期《**市工程造价》中材料价格计算,不足部分的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计算。 第六章 图 纸 (另册提供)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及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优先执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有关规定。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联系电话: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招标单位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自愿参加(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 二、我单位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我单位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愿意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的信用联合惩戒,1年内不再参加**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单位:人
附表三:进度计划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应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要求和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经理无在建事项在此做出如下郑重声明和承诺: 1、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是 (姓名),专业和级别是 注册证编号是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是 。 2、我在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也无近日与本项目冲突的中标或正在进行合同谈判的项目。 3、我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证件的主管部门。 4、公司也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以及招标人相应的没收、处罚或向招标人赔偿等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近年财务状况(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五)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九、业绩材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注:后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扫描件。 (二)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注:后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扫描件。 十、投标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1、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投标有效期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由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其他材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若无,此附件可删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3(投标文件无需附此项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公司****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附件4(投标文件无需附此项内容): 投标人把以下内容按投标文件内容填写完善附到投标文件最后一页 1、投标人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地址(同营业执照地址): 4、投标报价: 5、工期: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注册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级别及职称证书号: 项目其他组成人员岗位及姓名: 7、类似业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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