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该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30万米硬质合金复合涂布刮刀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区**街道三星路3号
四、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硬质合金复合涂布刮刀生产,审批年产硬质合金复合涂布刮刀30万米。企业于2019年6月13日已对1台剪板机、1台折弯机、1台开槽机、20台数控磨床、2台抛丸机、1套碳化钨喷涂装置(容积小的真空密闭间,小型件生产)、2套布袋除尘装置等设施设备开展先行验收,验收时硬质合金复合涂布刮刀产量约18万米。此次投资约400万新增数控磨床10台、碳化钨喷涂装置2套(容积大的真空密闭间,大型件生产,其中ABB机械臂1个、超声速火焰喷枪2把、布袋除尘装置2套),硬质合金复合涂布刮刀小型件产能基本无变化,整厂实际总产量约30万米。
五、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六、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七、验收范围:****环境局**分局审批的“环评批复〔2018〕420号”文项目,目前产能达到年产硬质合金复合涂布刮刀30万米,配套环保设施已经建设完成并能正常稳定运行,但该项目仍有部分设备未到位,本次为竣工环保设施先行验收,验收内容为此次新增建设完成的内容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八、验收结论:2024年10月14日,企业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同时出具以下验收意见结论:****年产30万米硬质合金复合涂布刮刀生产项目,在建设中能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验收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落实并正常运行,监测结果能达到环评及批复中相关标准要求,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要求,本项目已建内容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十、联系方式:137****633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