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1#--2#准低温仓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1#--2#准低温仓改造项目
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4.77389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1.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采购内容及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否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派五大员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书)。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资料均须真实有效。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办事处****商贸小区)。
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公告“二 资格要求”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办事处****商贸小区)领取磋商文件。
5.1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办事处****商贸小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李焕军
联系电话:138****4612
地 址:****办事处****社区**大道358号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袁工
联系电话:130****1319
地 址:****办事处****商贸小区
1、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资格要求。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疑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磋商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磋商方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媒介发布的公告,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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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