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4〕191号
关于**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草原局:
你公司报送的《**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州木垒县、**县、**县、**市、**市、**县、**县。项目区地理坐标为东经85°43′20.54″至91°00′27.82″,北纬43°27′51.51″至45°16′40.40″,建设86条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合计里程1095km(**防火应急道路895.51km,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99.49km),其中木垒县76km、**县72.56km、**县160.37km、**市193.406km、****管理局16.594km、**市276.87km、**县209.77km、**县国有林区89.43km。项目穿越2个生态敏感区,**线路3(K0+000-K7+880)约7.88km穿越******森林公园;木垒线路4(K0+000-K6+641)约6.41km,**线路2(K1+900-K17+500)约15.6km、**线路3(K0+000-K16+850)约16.85km、**线路5(K0+000-K20+759)约20.759km、**线路6(K5+450-K8+081)约2.631km、**线路15(K0+490-K0+590、K4+720-K4+690)约0.336km共计62.586km位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根据********厅、生态环境厅、****草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56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为生态保护红线内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必要设施修筑,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10类人为活动第一条,为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认为活动。****政府、****政府以及****人民政府均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认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15km/h,**山区、北部荒漠区路基宽度均为4.5m。路面采用级配砾石面层结构,设置涵洞1566道。项目建成后仅供应急使用,不对社会开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临时工程包括弃土场、施工场站、施工便道。砂石料、水泥、沥青采取购买方式。工程永久占地486.38hm2,占用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面积分别为71.68hm2、198.63hm2、152.41hm2。工程临时占地10.83hm2,包括施工便道7.83hm2,施工场站3hm2。项目总投资49080.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8%。
根据******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奇环审〔2024〕19号)、****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木县环评字〔2024〕27号)、****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审发〔2024〕16号)、****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昌市环函〔2024〕16号)、****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24〕22号)、****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呼环评字〔2024〕24号)、****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玛环审〔2024〕10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经我局第十六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设置施工界限,严禁越界施工。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严禁砍伐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严格按设计要求设置施工便道宽度,设立明显标志指明行车路线,运输车辆不得随意驶离便道,严格避免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和扰动。施工过程加强监管,防止乱挖乱弃问题。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采取围栏、限界桩、彩条旗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施工前预先将路段内土质较好的表层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苫盖,用于覆土植物绿化。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期避开野生动物巢穴、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科学采取就地、近地保护;发现爬行类、鸟类幼体(包括卵),应及时交由专业人员妥善处置。实施施工监理,采用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理的形式,检查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及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行为。运营期在进出森林公园位置设置警示牌,继续开展植被恢复治理工作,选用植物种类与原生植物相近,和谐原有景观。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施工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洒水。土方作业阶段应采取湿法作业。出入口处设置洗车装置,出场车辆经冲洗后离场,禁止带泥上路;渣土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靠近居民区(板房沟村、**水一队、霍斯铁热克村二组、四组)路段施工时,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货车,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燃油货车,禁止国一及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柴油机废气排放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线路16、**线路17****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项目穿越线位于水源地取水口上游。**线路16穿越长度2.5km(K0+000-K2+500),**线路17穿越长度2.833km(K1+280-K4+113)。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施工场站、施工营地、取弃土场。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严禁遗洒固废、排放废水。物料堆放地不得设在河道、岸边,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洒水。施工营地租用附近乡镇居民用房,不在道路沿线设置施工营地。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在森林公园及野生动物分布段落禁止晨昏高噪声施工作业,避免施工对野生动物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内定点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对可回收利用垃圾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生活垃圾定期运****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焚烧及丢弃。工程弃土、弃渣全部清运至商购料采坑,严禁随处堆放。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及含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本项目交通运输管理,设置完善的交通指示、限速、隔离等设施。水源地段、河流伴行段、桥梁应提高防撞设计等级,防止通行车辆冲入河流。设置导流槽,防止冲撞及事故废水和废液进入河流。在河流伴行段、水源地段设置警示牌。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负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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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